丰田雅力士。
长城炫丽。
长城汽车推出的小型车“炫丽”,被网友们戏称为“克隆版雅力士”。为了维护自己的外观专利权,“雅力士”的主人丰田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起诉到法院。昨天上午,此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。
这场外观专利权之争已经持续了两年多。2007年4月,看到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小型车“炫丽”,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认为该车与自家的“雅力士”外观设计非常相似,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。而专利复审委审查后,认为两车并不相似,长城“炫丽”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继续有效。丰田公司就此提起行政诉讼,经过两审,法院维持了专利复审委作出的决定。
去年12月,丰田公司再次针对同一问题,要求专利复审委确认长城“炫丽”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,仍未被支持。第二轮行政诉讼也随即展开。昨天,丰田公司的代理人将笔记本电脑带到法庭,现场用幻灯片演示丰田“雅力士”与长城“炫丽”的外观。他们认为,两车基本轮廓、各个部位组成的比例存在诸多相似之处,并称专利复审委作出的决定是错误的。
对于丰田提出的“两车均为流线型设计”等相似之处,专利复审委的代理人称是“常见车型”。作为案件第三人的长城公司代理人董律师也表示,一般两厢型小轿车都是前低后高的车型,这一设计属于利用空气动力学的通用设计。此案未当庭宣判。